2025-07-10 18:28:16
每經編輯|張錦河
據央視新聞7月10日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于互免持公務普通護照和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xié)定》將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
根據協(xié)定,持有效的中國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和馬來西亞普通護照人員,以休閑旅游、探親訪友、商務活動、交流訪問、私人事務、醫(yī)療、國際運輸(機組人員)為目的,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停留不超過30日,且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可免辦簽證。
如需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單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定居,或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等須經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事先批準的活動,應當在入境締約另一方前申請相應簽證。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李少婷 攝
此前,我國還與烏茲別克斯坦簽訂互免簽證協(xié)定。
據外交部領事司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簽證的協(xié)定》將于2025年6月1日生效。根據協(xié)定,持有效的中國公務、公務普通及普通護照的人員和烏茲別克斯坦普通護照的人員,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
如需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單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定居,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等須經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事先批準的活動,應當在入境締約另一方前申請相應簽證。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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